吉木萨尔县法院院领导
发挥“头雁”效应 带头办案成为新常态
为强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贯彻最高院和自治区高院关于院庭长办案相关文件精神,缓解立案登记制以来案多人少矛盾,吉木萨尔县法院打破常规模式,院领导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办案,回归审判一线,形成“以上率下,全员参战”的办案格局。
截至目前,我院院领导发挥头雁作用,带头办案共计1213件,已结1077件。其中,院长郝建庭办理各类案件71件,其中刑事案件43件,民事案件8件,执行案件20件。
院领导带头“多办案、办好案”,贴近基层、亲近民众,对化解社会矛盾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通过办案院领导也能及时掌握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审判工作动态,使各项工作部署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领导带头办案极大地激发了该院广大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在全院形成了人人重视审判业务、重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良好氛围。
(撰稿人:甄 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