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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落实“1+N”系列措施 服务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21-01-07 20:52:02


    2020年以来,按照自治区高院《关于为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1+N系列实施意见及具体措施》和昌吉州中院《贯彻落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方案》要求,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1+7”系列措施,全院上下压实责任,统筹安排,全力服务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贯彻落实1+N系列措施。一是认真学习,领会精神。自治区高院、昌吉州中院贯彻落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为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1+N系列实施意见、工作方案下发后,专门组织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中层干部学习、讨论2次,领会文件精神。

    二是制定方案,全面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实施方案》,确定“1+7”系列措施,从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金融健康发展、推进破产审判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旅游业健康发展、消费者市场健康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打赢脱贫攻坚七个方面下功夫,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强化督促,稳步推进。先后召开党组会议部署工作8次、召开院务会安排工作10次,听取各部门“1+7”系列措施落实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党组书记、院长亲自指导各分管领导落实“1+7”系列措施,积极推进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措施有力、积极推进,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开设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做到涉企、涉商户案件当日受理、立案、转移,1-11月共审理各类涉企业、涉商户案件1924件,办理缓交诉讼费涉案企业1家。与县工商联、商会召开协调联动会议1次,听取各方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印发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司法服务工作指南、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服务手册和企业法务名录200余份,采取“云庭”方式审结社会关注的湖北宜化重大责任事故案。

    二是服务保障金融健康发展。与县工商联、金融行业对接,将工商联和金融行业4名调解员纳入特邀调解名册。成立金融审判专业团队1个,目前共审结金融案件2起。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纳入“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受理涉金融企业案件155件。加大对虚假诉讼的审理力度,甄别民间借贷案件544件。

    三是推进破产审判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县人民政府联合成立院府联动机制,成立破产审判团队1个。梳理一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3件,制定解决方案,推进案件办理。走访新疆准东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新疆三川机械有限公司和吉木萨尔县锦食餐饮有限公司三家涉破企业,结合各自实际提出司法建议。

    四是服务保障旅游业健康发展。与县文化旅游体育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2次,达成共同协议,在辖区内北庭遗址、古海温泉、千佛洞、车师古道等景区的游客服务中心设置宣传标牌,设立新疆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标识等,在五彩湾古海温泉、北庭古城遗址设立旅游巡回法庭,为游客提供便捷司法服务。

    五是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与县工商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各1次,达成共同协议,开设消费维权“绿色通道”,为消费者维权提供高效便利快捷的服务。对于1.5万元以下涉企案件一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提高案件办理速度。

    六是贯彻执行新理念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贯彻最高院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采取查封其固定资产的方式,裁定解除冻结新疆恒联能源有限公司账户资金6533.75万元,确保涉案企业正常运转。注重实施“阳光执行”,将执行案件信息全部录入“阳光执行”系统,倒排工期,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提高执行效率。

    七是坚定坚决服务脱贫攻坚。全面贯彻落实区、州、县党委及上级法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积极争取22万元机电井改造项目,已投入使用;争取资金45万元实施山水加压滴灌项目1个;着力推进住房保障,新建保障房31户;协调三家帮扶企业落实帮扶资金6.1万元;为5名建档立卡户人员争取护林员、河道管护员、交通劝导员扶贫公益性岗位。开通扶贫诉讼“绿色通道”,快立涉贫困户案件2件;为32户贫困户依情形缓、减、免交诉讼费28.41万元。

    三、结合实际、扎实开展,“九个一”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与准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协商,召开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通气会1次,向参会单位、企业等通报五彩湾人民法庭立足园区发展,助力准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计划和措施。

    二是发布一批优化营商环境的涉企典型案例,着重就“采取查封固定资产的方式,详细介绍裁定解除冻结新疆恒联能源有限公司账户资金案”。

    三是开展送法进企业大走访活动1次,目前院党组书记走访企业5家、院长走访企业5家,召开座谈会1次,进一步了解企业司法服务需求,听取企业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四是开展大对接活动,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局对接1次,共同启动消费争议等下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工作;与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业联合会组织召开联席会议1次,落实委派调解和委托调解机制,健全多元化解机制,筑牢涉企纠纷解决“第一道防线”。五是开展破产案件审理调研指导活动,走访新疆准东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积极与中院执行局对接,加大涉该公司债权执行力度;走访新疆三川机械有限公司,与该公司管理人员沟通,建议启动破产程序;走访吉木萨尔县锦食餐饮有限公司,建议该公司起诉出资不实的股东。六是开展涉特殊主体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集中执行活动3次,执行涉拖欠民营企业案件232件,执行到位标的900余万元,有力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七是定期开展与县工商联组织对接活动,建立法院与工商联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成立法院与县工商联诉调对接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联系会议1次,目前召开联席会议2次,听取双方对诉调工作意见建议。八是开展涉企重大案件研判,针对湖北宜化重大责任事故案,及时召开研判会,深入调研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评估案件处理结果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九是召开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动员会,召开法院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动员会1次,院长对实施方案进行说明,党组书记对落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1+N系列措施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阿依提加玛丽    

文章出处: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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