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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法院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 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0-10-29 17:38:19






木萨尔县法院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 创建工作

    近年来,吉木萨尔县法院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单位为抓手,以教育群众、凝聚人心为根本落脚点,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同心同德、团结奋进,民族团结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是开展不同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发动群众、宣传群众,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心怀感恩、同心同德、促进团结。有效利用我院“北庭天平”微信平台、LED电子屏等丰富宣讲形式,巧妙与巡回审判、法律宣传咨询、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等活动紧密,将民族政策法规及各级领导讲话精神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大力宣讲身边民族团结典型故事,宣传“全民免费体检”等九项惠民工程,教育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二是发挥审判业务职能,大力推进创建工作。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贯穿于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全过程。通过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水平。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排查调处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依法办事,及时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关爱少数民族干警,成立刑事审判人才工作室,全力培养少数民族法官,快速提高业务能力。 

   三是以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为载体,满足群众各项需求。打造“诉讼服务中心”,满足各族群众多项需求。党员干警、志愿者主动靠前服务。党员干警公开履职承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一站式”服务的便利。安排党员干警、双语法官专人提供咨询服务,引导各族群众多渠道解决纠纷。在全县乡镇设立11个“法官工作室”,推进矛盾源头化解。完善家事纠纷调解室、律师调解室、保险纠纷调解室、人民调解室、特邀调解室。积极调动人民调解员、政协委员等多方力量参与解纷,乡镇“法官工作室”邀请当地干部、群众参与调解,为辖区各族群众提供诉讼服务“绿色通道”,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受到了各族群众好评。 经过不懈的努力,吉木萨尔县法院在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6年11月荣获州级民族团结先进单位,2017年、2019年被评为昌吉州优秀人民法院,2018年2月被评为自治区优秀人民法院,成就已属于过去,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发扬优点,弥补不足,扎实开展创建活动,让群众感受到民族团结的带来的稳定和谐的社会局面,加大源头化解社会矛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吉木萨尔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阿依提加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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