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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动 形成合力 依法严厉打击据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

  发布时间:2020-06-28 17:03:05


    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进入攻坚阶段,面临着不少难啃的硬骨头。其中,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甚至不惜触犯刑法的现象比较突出。对此,社会各界反映强烈,迫切希望人民法院以刑法手段进一步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破除影响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决胜执行难,人民法院只有严厉打击拒执犯罪不手软,才能让猖狂的“老赖”们感受到“痛”,从而自动履行判决、裁定。近年来,院党组积极探索,总结经验,敢用善用拒执罪这一法律手段,让其成为突破执行难瓶颈的一把“金钥匙”, 严厉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努力维护公平正义,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高度重视打击拒执罪行为,全力推动解决执行难。院领导高度重视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罪行为,在每月向县委、人大以及县委政法委汇报法院重点工作或专题汇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时,多次重点汇报打击拒执罪行为工作开展情况,争取县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争取县公安局、检察院的积极配合,着力推进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罪行为。在办理涉拒执罪案件过程中,院执行局局长或者副局长主动与县公安局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进行沟通,确保案件及时、有效跟进,保证了案件办理质效。在执行局内部,始终保持打击拒执罪行为的高压态势,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执行干警认真学习打击拒执罪的法律知识和应用方法,让每一位执行人员敢用、活用、用好拒执罪这一法律手段,切实啃下“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块硬骨头。

    二、开展集中惩治拒执罪专项行动,保持打击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拒执罪行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发现拒执犯罪线索的,一律移送公安刑事侦查,公安未刑事立案的,引导申请人提起刑事自诉。从2016年至今,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建立和落实公检法协同打击机制,保持打击拒执罪的高压态势。本院对拒执罪被告人共判处刑罚8案8人。充分发挥了刑罚作为最严厉的惩罚措施,在教育被执行人及社会公众,促进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加大拒执罪追诉宣传力度,疏通诉讼渠道。通过“访惠聚”驻村工作队、“民族团结一家亲”和“两个全覆盖”住亲住户、法制“七进”等途径,向广大群众宣传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自治区高院、检察院、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讲清楚拒执罪的追诉由以往的单一公诉模式改为公诉、自诉并行模式,引导申请执行人可直接向公安、检察机关控告,公安、检察机关不予追究的,申请执行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自诉。通过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自诉权,发挥申请执行人在追究拒执犯罪中的主动作用,促进精准、高效地打击拒执罪。

    四、注重以案说法,推动形成对拒执行为的强大威慑力。把审理拒执罪案件作为宣传、教育途径之一,在审理牛发仁、杨何德、董孝安等拒执罪案件时,每次庭审均组织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群众50多人参加庭审,通过庭审活动加大对打击拒执罪的宣传力度,打消一些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规避心理,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适时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通报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罪的有关情况,向社会讲清楚什么是拒执罪、为什么要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罪以及本院近年来所办理的拒执罪案例情况,向全社会表明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罪的坚定态度和决心,实现增进理解、教育群众、震慑犯罪的目的,营造打击拒执犯罪的良好氛围。2016年以来,审理拒执罪案件8案8人,召开新闻通气会4次。

    2019年以来,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夯实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根基,本院持续强化执行强制力,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惩治拒执行为专项活动,取得较好成效。全年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4件4人,审结4件4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3人,拘役1人。

    今后,本院在吉木萨尔县委的领导下,将继续保持打击拒执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与相关的部门联动,坚决惩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发现一个打击一个,决不姑息,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推动案件实际执结,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全面提升司法公信,为吉木萨尔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阿依提加玛丽    

文章出处: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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